西岭电力昨日晚间公告称,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的要求具体审核意见以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为准,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办理相关注册手续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数量根据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17,212.3万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5,163.69万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3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涡轮增压器扩建项目,R&D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向特定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人,因此无法确定发行人与公司的关系具体发行人与公司的关系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报告中披露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魏晓林直接持有公司38.3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其配偶余持有公司21.41%的股份,其子魏永春持有公司0.07%的股份,魏晓林,余,魏永春合计持有公司59.87%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发行方案中本次发行5163.69万股的上限计算,假设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参与本次发行股份的认购,本次发行完成后,魏晓林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607.22万股,持股比例为29.53%,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魏晓林,于,魏永春合计持有公司46.05%的股份,仍为
日前,公司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余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00万股,协议转让将于公告日3个交易日后进行根据本次发行方案中51,636,900股的上限,假设于的股票减持计划在本次发行前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参与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本次发行完成后,魏晓林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607.22万股,占比29.53%,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魏晓林,于,魏永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股综上所述,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西岭电力表示,本次募集资金能够更好地满足公司快速,健康,可持续的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日前,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西陵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保荐书》显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西陵电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保荐机构,李庆兴,关峰为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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