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各地方教育部门、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
据了解,为鼓励各高校吸收外校毕业生应聘科研助理岗位,教育部将把跨校招录人数和比例作为相关考评参考依据,并将把科研助理岗位及实聘人数作为安排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重要参考因素。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积极吸纳应届毕业生从事博士后、科研辅助研究、实验技术、技术经理人、学术助理等科研助理工作,各高校建设的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中心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要积极吸纳应届毕业生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大幅扩大科研助理岗位。各高校结合自身情况,统筹利用科技计划项目结余资金等用于科研助理岗位经费支出,为科研助理岗位提供长期稳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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