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新规出炉并购重组料提速

来源:中国网时间:2022-06-03 09:49   阅读量:12366   

国资委最近几天发布《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通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企业产权在不同国家出资企业及其控股公司之间转让,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可以通过协议方式进行业内人士认为,新规将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交易效率未来,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的优化调整将迎来新的加速阶段

《通知》指出,主营业务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子企业不得因产权转让和企业增资而失去国有资本控股地位该类企业参与国家出资企业内部重组整合时,下列情形可由国家出资企业审批:企业产权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转让,国家出资企业直接或指定其控股子公司参与增资,企业原股东按相同比例增资其他情形由国家出资企业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通知》明确,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通过发行基础设施类REITs盘活存量资产时,应当做好可行性分析,合理确定交易价格,并对后续经营管理责任和风险防范作出安排涉及国有产权的非公开协议转让,应按规定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通知》指出,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企业产权,且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为国有独资或全资企业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章程履行决策程序后,以资产评估报告或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转让价格国有及实际控制的企业进行重组整合经国家出资企业批准,国有及实际控制企业持有的企业产权,可在其与直接,间接全资子公司之间,或其直接,间接全资子公司之间,按照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转让

专家指出,国有资产交易流程和制度的进一步简化和完善,将相应增强相关部门推进结构调整的动力未来,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的优化调整将迎来新的加速阶段,上市和非上市公司的并购都将加快

此外,通知强调,产权转让,企业增资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公司丧失对目标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目标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公司的名称,经营资格,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以国家出资企业的子公司名义继续开展经营活动上述要求应作为交易条件在信息披露中予以明确,交易合同应对工商变更,名称变更等安排做出相应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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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兰心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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