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31日发布《药品说明书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决定在部分口服、外用等药品制剂中开展药品说明书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革试点。试点工作旨在优化药品说明书管理,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用药需求,解决药品说明书“看不清”问题。
方案提出,按照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组织、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自愿申请、分步实施的原则,确定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湖南、广东、陕西等省市为试点省份。试点省份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组织辖区内5个以上持有人参与试点工作。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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