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长期破净公司应当披露估值提升计划包括目标、期限及具体措施

来源:同花顺财经时间:2024-09-24 22:08   阅读量:6545   

证监会就《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公开征求意见,《指引》第八条和第九条就主要指数成份股公司和长期破净公司作出专门要求。一是主要指数成份股公司应当制定并公开披露市值管理制度,明确具体职责分工、内部考核评价等,并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其他上市公司可参照执行。二是长期破净公司应当披露估值提升计划,包括目标、期限及具体措施,并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标签:

责任编辑:叶知秋
上一篇: ST凯文连跌4天,国泰基金旗下1只基金位列前十大股东
下一篇:返回列表
信用中国
  • 信用信息
  •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 网站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