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达日前因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收到来自深交所的关注函。
早些时候,新时达公告了激励计划草案,拟定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低于参考均价较高者的75%。参考均价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二是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另外,对母子公司、不同业务板块的激励对象制定不同的业绩考核要求。
为此,深交所要求新时达说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较低的原因,相关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的合理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是否存在向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激励对象变相输送利益的情形,是否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不同激励对象制定不同的业绩考核要求是否符合母子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客观情况,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是否存在向业绩考核要求较低的激励对象变相输送利益的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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