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拟发可转债募资不超10.38亿元股价涨1.92%

来源:东方财富时间:2022-07-23 16:29   阅读量:14927   

今日浙商中拓收盘时股价涨至10.60元,涨幅1.92%。

昨日晚间,浙商中拓发布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公开发行预案预案显示,本次发行的证券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和公司未来将转换的a股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38亿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内经股东大会授权或董事会授权人决定。

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3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中拓智能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中拓工业互联网创新平台,浙商中拓集团工业综合服务项目,现代综合运营大厦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每张可转换债券的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本次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法和每个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应根据国家政策,市场情况和公司具体情况,在本次发行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这种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的利息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年度利息支付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日期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日至可转债到期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开始。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的交易均价和上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的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协商确定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且不得向上修正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收盘价至少连续15个交易日低于当前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下调方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改后的股价不得低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与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金额的计算方法为:Q=V/P,采用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可转换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必须是整数股转股时转股的可转债余额不足的,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持有人转股之日后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方式支付可转债余额及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近两个计息年度内,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的,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以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公司。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份享有与原始股相同的权益,所有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在派发股息的地点,参与本次股息分配,享有相同的权益。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与保荐机构协商。本次可转债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投资者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优先于公司原股东,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配售比例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根据发行时的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公告中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以外的部分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或采取向机构投资者网下发售和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余额由主承销商承销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保本信用评级机构将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出具信用评级报告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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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燕梦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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