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晋上市险企阳光保险集团宣布一则重要消息。
3月16日晚,阳光保险公告,拟参与H股“全流通”计划。该集团董事会已审议批准,拟将该公司合计不低于6亿股并不超过30亿股境内未上市股份(内资股)转换为该公司H股。
在经过相关批准及备案等所有流程后,这些内资股将可在港股市场上市流通。
H股“全流通”是2017年底开启的一项改革,并已于2019年全面推开,符合条件的H股公司可依法依规申请“全流通”。研究机构认为,“全流通”有利于扩大港股流通市值量,提升市场流动性,有利于资本运作强化股东利益,同时,可能增加股份减持压力,不过中长期对股价影响不大。
拟将6亿-30亿股内资股转换为H股
据阳光保险公告,该集团董事会已于3月16日审议批准,拟将公司合计不低于6亿股,并不超过30亿股(占内资股比例28.98%,占总股本比例26.08%)境内未上市股份(内资股),转换为本公司H股(下称本次H股“全流通”)。
由此计算,上述拟申请本次H股“全流通”的股份全部流通后,阳光保险的H股公众持股量将在17501525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5.22%)至41501525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约为36.08%)之间,最终以监管部门的批复以及股东的实际转换情况为准。
在取得所有相关批准及备案及符合所有适用的法律、规则及法规后,有关内资股将被转换为H股,阳光保险将向香港联交所申请该等H股于主板上市及买卖。转换及上市须经该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截至公告日期,阳光保险尚未就本次H股“全流通”向中国保险监管机构及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且本次H股“全流通”以及转换及上市的实施计划详情尚未落实。
阳光保险集团于2022年12月9日登陆港交所,为当年香港市场第四大IPO。本次IPO发行11.50亿股H股,定价每股5.83港元,最终募资约67.05亿港元,用于强化公司资本基础以支持业务持续增长。
有利于促进各类股东利益一致
所谓“全流通”,是指H股公司的境内未上市股份到香港联交所上市流通。
这一改革,主要针对H股上市模式下,在港上市的内地企业或将面临内资股无法在香港市场流通,从而造成“内资外资股东同股不同利”的问题。
H股“全流通”于2017年年底启动试点,2018年3家H股公司“全流通”试点工作顺利完成,2019年11月全面推开。
根据《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外商投资和行业监管等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境内未上市股份股东可自主协商确定申请流通的股份数量和比例,并委托H股公司提出“全流通”申请。
监管部门曾表示,H股“全流通”有利于促进H股公司各类股东利益一致和公司治理完善,助力境内企业更好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获得发展,也有利于香港资本市场发展。
中金公司研报曾分析,H股“全流通”可能带来如下几个方面的影响。
1)支持港股市场规模扩大,提高市场流动性:未流通的H股股份如果最终全部在香港交易所流通,会增加港股流通市值;同时未来新上市的H股可以直接申请全流通,也会增加港股的潜在流通市值,有助于支持港股市场做大、提升市场流动性、提升港股整体在国际指数的权重等等。
2)H股全流通之后公司不同股东的权利才真正地一致,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公司进行资本运作、股权激励等强化股东回报的措施。
3)H股未流通股份在全流通后,可能会增加一定的股份减持压力,但考虑到全流通推进及股东的实际减持可能是逐步的、缓慢的,中长期对股价的影响较小。
“我们考察了已有的几个H股全流通的案例,除了全流通公告日附近可能有短暂的股价波动之外,全流通这一单一因素对股价并未造成持续的影响,股价的中长期走势可能还是更多与公司基本面等因素有关。”中金研报曾称。
3月16日,阳光保险收盘于4.08港元,股价当日下挫逾7%,在港股保险股中跌幅较大。
校对:廖胜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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