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交通运输工作的通知》,更加科学准确地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交通运输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首先是优化核酸检测和检验措施乘坐道路水路客运,公共汽车,出租汽车跨区域旅行的旅客,不再查验核酸检测和健康码阴性证明,配合属地联防联控机制取消落地查验
二是保障运输服务有序落实非高风险区域不限制人员流动,不停业,不停产,不停业的要求,不任意暂停,限制非高风险区域客运服务在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的领导下,做好高风险地区应急出行服务保障工作
三是保障交通物流畅通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公路,水路,船闸防疫检查点应拆尽拆,不得随意限制车辆,船舶通行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关闭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火车站,机场,邮政快递分拨中心严禁擅自封锁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水路的船闸
四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保护认真组织交通物流一线从业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督促其做好个人防护,预防接种和健康监测根据防疫需要,可以进行抗原检测按照相关规定对高风险岗位的员工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愿意做全部检测
第五,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各有关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客货运枢纽站,干线公路,干线航道,通航建筑物,公路服务区等管理单位,港口企业,运输企业等进行监督和指导,优化完善员工感染新冠肺炎应急预案,加强人员管理,完善应对措施,确保工作不混乱,服务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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