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预计不会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作为境内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
准则。
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公司执行财政部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颁布的新租赁准则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 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上述
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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